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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 【原创】连续自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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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8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人名是陈哲雨,职业是旧书店老板,对于她来说,还算是很合适的职业了。我第三次见到她,是在和她第二次见面以后一个月的事情。还是一个雨天,那个时候,老总让我写一篇关于最近一个星期发生在山风职业学院里的古怪事情,用他的话说是,我很有编故事的天分。
    其实,之前关于某家人煤气中毒而灭门的事情,似乎并没有让我的腰包变得丰满一些,但是我的工作量倒是丰满了不少。可惜的是,因为,这是一个缺乏刺激的美好时代,虽然我们《惊世奇闻报》并不是官方的喉舌,而且,胡编滥造似乎根本就是我们的方针,但是,我们也实在是不敢破坏所谓精神文明的建设,于是,那一个月里,本报的全部头条,基本上都是《发现巨人化石,达尔文理论面临崩溃》,《新西兰再次发现活恐龙》之流的,已经完全被国外同业用滥掉的东西。
    所以,当大家的目光都再次被一个事件吸引的时候,我就被派去进行取材了。
    好吧,反正我就是这点能力,我又不是明智小五郎,除了传统灵异取向,我也做不出什么新花样。
    就是在我漫无目的的游荡向“那间被不幸包围的学院”的时候,我忽然记起了某张名片,就是陈哲雨,那个讲了一个很有用的故事给我听的人。说起来,似乎上次的事情,我并没有去感谢她诶。
    于是,买了二斤水果,我照着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那间名叫赤洌斋的旧书店。
    似乎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她都在看书的样子。我咳嗽了一声,坐在书店里翻看一本小说的陈哲雨抬起了头。
    “是你啊。”她还记得我,不过似乎她已经把真正的第一次见面忘记了,那可就太好了。
    “我是来感谢之前的那件事的,反应很好啊!我们总编很高兴啊。”我寒暄着,走到了她的身边,她从身旁拖过一张椅子,示意我坐下,我注意到她看的小说的名字,《黄金假面》,似乎听过这个名字。
    “不用客气。”她说道,语气冷淡。
    “这本书我也看过的。”如果不说点什么的话,就太无趣了,我只好随口说话,反正她应该是那种对于推理小说有超热情的人才对。
    “是啊,不过我觉得江户川乱步缺乏对卢布朗的敬意。”她这样说。
    “就是怪盗那个,罗宾。对吧?”我开始庆幸,幸好对于那个法国作家的作品,我还算知道名字。
    “可以这么说,小说是一定比现实奇妙的。”她的话也算是一种回答吗,“小说一样神秘和奇妙的事情,是不可能出现在现实里的。”
    “那也不一定吧?”我忽然想到发生在山风职业学院的事情,“你知道吗,我想,如果说山风职业学院的事情并没有夸大的话,那可真是比任何小说都要神秘和奇妙了啊。我想,一定是有鬼怪作祟的才对!”
    “你这么以为吗?”她的语气似乎有些吃惊。我承认我不聪明,但是也不至于会让你这么惊讶吧?
    “当然,连续的自杀事件。如果不是奇怪的事情的话,那应该算什么?背后一定能够有很奇妙的,奇妙的,奇妙的因果!”我忽然想到陈哲雨说的,有因才有果的那段话。
    “如果把那个犯人多余的障眼法去掉的话,那只是一场拙劣的滑稽剧而已。”陈哲雨看着书,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着这样的话。
      “犯人?”我提出了疑问,“难道,有那么多目击者目击的自杀事件也会有犯人?不会有是凶手就是死者的把戏吧?”
      这时候,她合上了书,抬头看着我:“不,我是说,那是谋杀。就好象是《ABC谋杀案》一样的,谋杀。”
      谋杀,就是说凶手还没有死掉?
      “请你说说你的看法好吗?我实在是不明白啊。”大概乐于承认自己的无知就是我唯一的优点了。
    不过,我的疑问,也应该是每个知道这次事件的人的疑问才对。我手边有这一个星期来,关于这次事件的所有的资料和报道。
      从时间上看,山风职业学院系列自杀事件是从六天开始的。而第二天报道了这件事情的,也只有区区几家媒体,占的篇幅比重都很小,内容也很简单。虽然,在事件进一步发展以后,对第一起自杀有了更多的关注,但是在一开始的时候,真是没有多少人注意到的。
      那是在六天前的清晨,山风职业学院某年级某女生A,跳楼自杀。虽然我倒是知道那个女生的真实姓名之类的资料,不过,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就算知道了也不可以说出来。
    清晨的时候,学校扫地的大叔看到有人站在女生宿舍的天台上,然后就跳了下来,A就这样死在了宿舍下方的绿地里,死因是内脏破裂。
      这起事件本来是被当作意外事故来处理的,但是就在这次事件后的第二天,发生了又一起自杀事件。死者是原本与A同寝的B同学,之所以要称之为B的理由和之前是一样的,
      根据目击者的报告,B在自杀前就已经神情恍惚了,似乎是因为受到A之死的巨大打击,就在那天晚自习的时候,她忽然说心里不舒服,于是提前向老师请假回宿舍去了,当时的时间应该是晚上的七点左右,因为担心B是不是有什么心理上的不安之类的,当时老师吩咐了于B不同寝室的两个同学送她回去。
      之后在八点二十左右结束晚自习,回去寝室的同学在宿舍楼下就听到B在痛哭,之后就看到B在窗台的地方大声的喊,说自己再也受不了了,之后,感觉不对劲的同学连忙跑到寝室里去,却看到B已经上吊自杀了。
      但是B的死因不是窒息,她是将绳子固定在上铺的侧栏上的,她将绳系在颈上以后再从上铺向下跳,于是拉力将她的颈椎拉断,而这也成了她的直接死因。
    之后,寝室里的另外3位女生换了房间,因为那所学校是不允许毕业年级以外的学生外宿的,于是她们之好到了高学年的空寝室里居住。
    事件开始被媒体关注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因为两天就死掉了两个学生的确是很难得的一件事情。又不是外国留学生公寓,发生这些事情家长也好社会也好担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才对。
      老师们似乎也有和同学谈心什么的,可是完全没有作用,因为下一个牺牲者就是老师。在第一起事件以后第三天,一名男老师C在寝室自杀了。之所以称为C的理由,就不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私隐了,而是因为这样似乎和之前的两起事件才连得上号的样子。不过他的确是自杀了才对。
      山风学校的男子宿舍一楼就是男教师的宿舍。老师都是两人一间房间的,就在那天清晨的时候,与C同寝室的老师还和C一同到食堂吃早餐,之后,上午没有课的C就回到寝室准备教案之类的东西。
    根据与C同寝室的人的证言,C平时也是这样的,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但是就在上午的课还有一节就要结束的时候,C的同寝却接到了C的手机打来的电话,在几秒的沉默以后C就挂断了。中午,当这名老师回宿舍的社会,发现寝室被反锁了,那个老师用钥匙打开门的时候,看到C已经在房里割脉自杀了。他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但是已经太迟了。死因是失血性休克。
      因为门锁除了使用钥匙就只可以从里面才可以反锁,而除了C和他的同寝外就连管理员也没有钥匙,所以,可以认为是自杀才对。
    而最近,则是在昨天的晚上,有一位女教师被人发现在卫生间里服用了大量有毒的清洗剂自杀,因为是深夜时候的事情,所以被发现的时候,人已经死掉了。
    这位死者D,称为D的理由和C相同,总之是在当天晚上的时候,说要去卫生间,那间学校的女教师宿舍是在女子宿舍的一楼,而卫生间的每层两个的公共卫生间。据D的同寝说,她听到了D离开的声音,然后就睡着了,什么也不知道,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况发生。
    而本报一向是以报道被隐藏的黑暗真实为己任,当然这是老总的话,在我看来是报道扭曲真实的荒谬言论才是本报的宗旨,但是无论如何,发生四起自杀,而且是在怎么短的时间里,想不将其往超自然现象上联系都很难啊!
    “如果这样还不知道凶手的身份,真是很难得啊。”这是陈哲雨的话,不过我不知道她的意思是我很愚蠢,还是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很愚蠢,但是那个目光阴沉的女人的样子似乎很开心?很久以后我知道了,如果用那种语调说话的话,那就是说明她的心情好。

“不正常,因为不正常,所以不应该用单纯的巧合来解释。在我的立场上来看,那个愚蠢的凶手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被揭发只能用运气来解释。”那个女人这样说道,“有因必有果,至少有很多结论是明摆着的。”
      “首先,死亡的原因不会有错。如果说存在一个凶手的话,那还真是辛苦啊,要做这么多次,但是真正的目的却只是一个人。首先是第一个人,她从楼顶落下死掉,死因是内脏破裂,这是因为落到地面的冲击所导致的。但是,如果说,她是被推下来的话,那又如何?”
      “喂,但是有目击者啊!这样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这个女人不会是因为看了太多推理小说,所以脑袋已经完全脱离现实的逻辑了啊?就是那种幻想着有巨大的阴谋要毁灭世界,而幕后黑手就是电视台台长的人啦。在这个时候,我在怀疑自己来听这个故事是不是有些蠢诶?
    “如果没有之后的事件,那么不进行现场调查的话,不可能依靠逻辑得到任何的结论,因为人是有其极限的东西,但是当更多的事实摆在面前的时候,虽然没有一点的证据,但是从逻辑上来说已经足够了。那是警察和旧时代英雄记者的工作。”那个女人这样说,我搞不清最后那句,是她的幽默方式还是说她在讽刺,比如我这样的人。
于是我继续听她说下去。
    “同样的,为什么在第二起事件的时候,不会是还有一个人在寝室中呢?或者说,她和凶手都知道第一起事件的真相?那个现在来说没有讨论的必要,但是你要知道,的确存在一个凶手的话,那么他就应该无所不在,因为这是必要的可能性。”
我不是为了受必要与否的教育才来的啊。
    “我想知道的是,那么从这里,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结果啊?那个凶手不就好像是幽灵一样了吗?那样子的话,岂不是和妄想没有区别吗?”我这样辩解道,这才是正常人的思维吧?
    陈哲雨继续说下去:“第三次事件是关键,如果没有第三次和第四次事件的话,想要找到凶手,只是依靠逻辑就根本不够了,但是正因为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所以才让所有的事件变得有迹可循。”她的神情有些不耐烦了,“要向你解释还真的是,算了,难道你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四次自杀事件有什么不正常的规律吗?”
    除了都是自杀以外还有什么规律吗?我一脸茫然,在陈哲雨的眼里,我一定相当的愚蠢吧?真难为她要和我讲清楚啊。
    “死亡的时间。死亡的时间不正常,那和人类的心理,不符合。”陈哲雨用完全没有一丝波动的语气说道,“你有自杀过吗?要进行自杀这种行为的人,动机无外是逃避现实,吸引注意,缓解压力。但是其中真实的自杀,只有第一种,绝望的人才会去死,而更多的时候,人是处于一种逃避现实与吸引注意边缘的状态,这样的人是进一步就会死,而退一步就会活下来的情况。和真正想要死的人不同,这样的人不会默默失踪在没有人注意的地方死去,关键是,真正要死的人,要么会在给别人很大麻烦的地方死掉,要么会在他们自己认为的不会给别人添麻烦的地方死掉。”
    虽然和这个事件没有关系,但是不晓得为什么我还是插了嘴:“那么牺牲是属于那一种。”
    “那个啊,只是凶手对于一次谋杀华丽的掩饰而已。”她看着我,“但是有关系吗?”
    的确没有关系啊……
    “这次事件里的,所有人,都不应该是绝对的自杀者,因为那不是他们应该有的动机。为什么,只有第三个人,是在白天死掉的啊?或者是,为什么其他的三个人都是在可能被第三者发现的时间死掉啊?”
    “被第三者发现是什么意思啊?”我翻开手边的资料,“第一个是在清晨,那是学生还在睡觉的时间吧?第二个是在学生们上晚自习的时候。然后最后一个人是在大家都入睡的深夜。如果要说的话,应该是在中午自杀那个,更容易被第三者发现吧?我是说如果真的是谋杀的话。”
    “因为,只有第三起事件发生的时候,不可能有‘目击者’,因为无论是一开始的时候,还是在最后的时候,其实都是在可能存在‘目击者’的环境里发生的事件,让我们会到第一起事件发生的时候吧,你还记得吗,那个时候,有人目击到了A从楼上‘跳下’的事实,并且发现了A已经因为‘落下高楼而死’的事实。而B的情况是,有人目击到了她恍惚的神志,不正常的精神行为状态,还有就是她在窗台说的‘遗言’,之后发现了B‘颈椎断裂’的事实。最后我们再回到D的现场去,有人可以证言,她在深夜离开了寝室的事实,而且,因为她是在公共场所死亡的,所以,同样有很大的几率存在目击者目击到她死前行为的‘事实’。再由此发现她已经‘死亡’的事实。”陈哲雨很热切似的向我说着,“但是,只有C的死亡是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不存在目击者,在一个封闭的时间段里独立发生的。因为,只有在全部学生都上学了,而有限的老师还在宿舍的时候,小群体中个体习惯性的行为才是‘容易被一般人当做可靠的规律而进行掌握’的。也就是说,在那段时间里,想要不为人知的杀死被害人,是相当容易的一件事情。难道你忘记了那通无声的电话了吗?没有那个的话,C的同寝是不会去注意到C的不正常的。”
    她不会是把每个杀人犯都当做了开膛手杰克了吧?不为人的谋杀,与“容易”这个形容词之间应该没有太大的联系才对的吧?
      “那么,这些可以说明什么吗?凶手就是在C死亡那一天的上午没有去上课的那些老师吗?还是说明了其他的什么?那个无所不在的凶手干了些什么?”好吧,我想我是因为自己高估了自己的头脑,现在开始自暴自弃了,但是我觉得陈哲雨说的事情并没有什么意义,“如果真的只是巧合的话,连续的自杀行为里,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有差别完全不是奇怪的事情吧?所以,我倒觉得你一直说存在一个凶手是不是太过分了啊?而且,我们不是没有证据的吗?”
    她的样子似乎更高兴了,虽然目光依然像的夏日骤雨来临前的天空一样,但是我觉得那应该算是高兴才对吧?
    “是啊,就是这个,因为不会有人意识到,会是这个样子的啊。有因必有果,不,应该说是因果本身就是无法分割的一体。在全部的被害人里,有两个无辜的人,也有一个是凶手选中的目标,但是绝对需要存在一个人是凶手的共犯,只有这样假设才可以得到合乎逻辑的结论。排除不正常的因子得到的就是真实的果实了。”她热切的说道,“因为,我无法认同连续自杀的逻辑性,所以就必须认同这是连续杀人的可能性,而在这样的基础上,就无比会出现目标的疑惑性,但是这要符合逻辑性,那么无论是否真实,那就是我的答案了。”
    她的精神真的正常吗?
    好吧,就算她不正常好了,但是在这个时候却认真的听着她的话我,不也算是不正常的人了吗?
    “你知道现代法医学,在鉴定死亡时间的时候,可以精确到什么时候吗?”陈哲雨说道,“小时,精确到小时,但是在这个时间尺度上确实存在误差。因为,在无法借用微生物作为参考标准的时候,就必须利用到法医学上的一些‘经验性’的数据,僵硬程度,软化程度,尸斑,血液的粘稠度,血清中蛋白的检验。总之,误差是绝对会存在的,但是在刑事案件中,对于尸体死亡时间的研究,都是用时间段来表示的,所以,只要存在嫌疑人的话,只要验证此段时间里是否有时间证明的话,就已经足够了。但是,如果是自杀事件的话,就出现问题了,如果说A在被目击到死亡之前事实上就已经因为坠楼而死的话,那么就算再把尸体扔一次,在那样的环境下,跳下的动作可以得到理性的判断吗?目击者在事后被灌输了错误的意识,那就是这是自杀,所以,记忆出现偏差是必然的结果,人类是很容易被影响的。就算再次扔下了尸体,情况的变化也不会太大,当然,那必须在死者的血液凝固之前。”
    “同样,绞首的时候,为什么会将人的颈椎拉断。这与体重的关系并不是很大,当然与之有关,但是考虑到人类个体彼此作为同种群动物的话,这样的差别并不是很严重的。是速度,是死者下坠的时候,绳子对颈椎冲击性的拉力导致的,而这要求,绳子要长到足够使死者达到产生这种冲力的加速度。”
    “而失血休克,就没有解释的必要了,因为那是人人都知道的死亡情况。说起来,一般的情况下,人是不会割腕自杀的,大多数的人会上吊或者是服毒。那是本能的作用。而说到服毒,会选择在卫生间的话,至少永远不会有人找到更多的线索,因为那里留下了超越需求的痕迹,想要分辨是很困难的。”
    “所以,如果仔细思考的话,就可以发现特异点,那就是从结论上看,C的死亡,应该是最不可疑的。虽然事实未必是这样,当我注意到C的死亡特别的地方的时候,我就已经确定这些事件的可能性在指向什么地方了。因为有三点理由,使这次自杀似乎是最没有可能与谋杀相关的,第一,是痕迹,因为,如果一个人被确定是割腕而死的话,那么,无论如何也很难想象,他在被谋杀的,毕竟,找不到他反抗的痕迹啊;第二,是时间,因为只有C是在与其他三个人不同的时间死掉的,也就是‘可能的凶手数量最少的时间’,那个时候,学生在上课,老师只有很少一些还在寝室中,所以,从数量上看的话,他杀的几率应该是最小的;最后一点,当然就是那个密室,因为他的同寝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明,所以他自杀的可能性是最大的。”陈哲雨说到这里的时候,忽然很诡异的笑了一下,虽然只是一瞬间,但是我确定我看到她在笑,“但是,都只是假象,横沟正史借金田一耕助之口说过,人总是有意外的盲点。就是因为这个样子,我却反而发觉,C才是凶手真正的目标才对!”
    “只有符合这样的条件,那么就可以杀死那个人了。首先,要拥有钥匙,这样的话,密室就不存在了,然后,要是一个必须在那个时间才可以见到被害人的人,这样的话,时间的选择就解释得了了,因为那是必要的条件,最关键的是,那会是一个被害人完全不会起疑心的人,这样就可以制造使被害人无法反抗发条件,然后杀死被害人了。”
    “但是如果说是这样的话,只要杀一个就好了,为什么凶手为什么要杀死那么多人?说不通啊!”我提出了反驳。
    “很简单,要杀死C就是杀死其他人的动机。因为,如果死亡的只是一个人的话,那么就很容易可能找到嫌疑人,但是如果说凶手没有杀死其他人的动机的话,警察就会思考所有人的共同点,但是如果不存在这种共同点的话,其中一个人的自杀就变得可以接受了。在这种思维的惯性影响下,虽然凶手在杀人的时候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但是却减少了杀人之后被发现的风险。”
    “但是我还是无法理解……如果说C解释得了的话……”
    那个女人并没有露出轻蔑的样子,但是我却感觉到了被轻蔑:“哦,那样啊。其实很简单,人的心总是有弱点的,首先,凶手,就按照你的方式称为E好了,E需要选择被害人,也就是A,B。注意一下吧,这两人的共同点是什么?她们的同一间寝室的人,也就是说,如果A死掉的话,B就有自杀的动机,换句话说,如果A死掉的话,就可以杀死B。”
    我很不理解她的逻辑:“那么,为什么B会去死,不,A又为什么要死啊?这样很荒谬啊,难道她们没有思考能力的吗?”
    “所以啊,A会在清晨跳楼,必定要有人说服她离开寝室,那个人不应该是凶手本人,而应该是B。所以我认为B是共犯,而这也是她会被杀死的原因。你知道吗?女性在交往里,真是很小心眼的,只要一点小小的理由就可能对其他的女性产生敌意的。而B对A有敌意,虽然我没有证据,但是这却是最大的可能,这也是B会把A叫离的理由。当然,我们也不可以排除B有把柄被E捉住的可能,因为从我的结论上看,这似乎更大一些,但是我个人不喜欢是这样的理由,因为那就太残忍了。”
    等等,陈哲雨说“感觉残忍”这样的有人性的话?我还以为她的思考回路里只有理性没有人性的诶,但是似乎这样的话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很没有说服力啊。
    “之后发生了什么,B应该不知道才对。但是,事实是,E将A推下了楼,杀死了A。之后,只需要在清晨,这个特别的时间,再次把还没有僵硬的尸体扔一次就可以了,就算产生了误差和二次伤痕,也很可能被当作是可以接受范围里的误差而被忽视,因为,只要可以使之似乎是自杀就可以了。这就是人类惯性思维的起点。”
    “那么B为什么没有举发出来这样的事情。”我问。
    “很简单啊,恐惧。她害怕自己被当作是害死死者的元凶,而事实上,因为E本人并没有露面,所以,B寝室的其他人会有这样的心情的。”陈哲雨用手指敲着自己的脑袋,“人类是很容易被本能支配而失去理智的动物。B一定会去质问E发生了什么的,但是,如果说E已经拟定了这种超越了愚蠢程度的犯罪计划的话,那么,愚蠢程度的B是无法问到E的,而结果却反而是被E支配了行动。”
    “那么B为什么会死?难道说也是E的所为吗?要知道,那个时候并没有人看到凶手,从楼下到寝室只需要不到1分钟的短暂时间,凶手根本不可能在杀了人之后离开的。而且,B的遗言你又要怎么解释。”
    “很简单,因为,B是确定要让人看到自己‘自杀’的啊!”陈哲雨说出了这种奇怪的言论来,让我完全无法跟上她的思维了。
    似乎看穿了我的疑惑,那个女人继续解释道:“很简单的心理,B不想被当作是A死亡的元凶,所以她有必要使人同情。而使人同情最好的方式就是,使自己也成为被害人。所以她想要人看到自己自杀。所以,她要去自杀,只是她在做戏给人看,她自己大约会觉得自己的死亡只是意外,但是,在分析了其他的线索以后,她的死亡就变成了可能的谋杀了。”
    她说着,而我继续疑惑着。
    “首先是她在自杀前的反应,‘神情恍惚’不是吗?因为她还在思考自己行动是否有意义,但是最后她还是决心去做了,因为她在意识上已经落入了E的暗示里,那就是‘如果她举发了E,那么她就可能被当作是共犯’,所以,她必须证明自己的无辜。之后她回到了寝室,这段时间,她一直在准备。”
    “还记得你自己说的吗?从楼下到寝室只需要不到1分钟,而人类机械性窒息的极限,据我的记忆应该是15分钟,当然普通人也应该达到5到7分钟才对。所以,她才会选择上吊的,因为她有必要使人来救自己。但是,这却应该是凶手也告诉过她的事情,所以她才会这样做的,而只有这样,凶手才可以提供给B‘比必要还长’的绳子,长到可以产生拉断颈椎的冲力的绳子。B以为,自己只是在进行一次有惊无险的上吊演出,但是却因为错误的计算了绳子的长度,所以才会掉。就算有人会怀疑,大概也只能得到这样的结论了。可是,考虑到B和A之间只相隔了一天,所以,绳子只有可能是E提供的才对。E让B谋杀了自己。”陈哲雨说道,“很狡猾不是吗?似乎凶手也是一个对于心理学有相当认识的人啊,或者是一个很有人生经验的人。”
    她到底是哪一边啊?听到她的语气在这时候第一次对凶手有了正面的态度,我觉得很古怪啊。
    “至于C的情况,就先留到最后吧,D的情况现在有必要说明一下。那就是D的被杀,是有很大的随机性的选择,凶手在杀死了身份为老师的C以后觉得有必要使连续的自杀更自然,所以才会杀死D的,因为E要把人的视线从真正的目标C上转移开。这也就是为什么,D会在C死以后那么些日子才被杀,因为是直到那个时候,E才遇到机会杀死她啊!因为这是计划外的补充性行动,所以凶手选择了会在深夜去洗手间的女性下手,这样比较好灌给药物和隔绝声音,而且,洗手间里很难调查到指纹脚印一类的线索。总之,D是完全的被害人,和A是一样对于E来说是无辜的。为了要杀死制造错觉的B,所以杀死了和B关系不怎么样的A,为了要转移对于C的关注,所以杀死了恰好在深夜去洗手间的D。因为只有这样,才会更像是没有共同点的自杀事件。”
    陈哲雨停下了,看着我,而在她的眼里并没有别的神采。
    难道,就这样了吗?难道我要在下次的故事里讲述神秘人“E”的连续杀人事件?天啊,至少你告诉我凶手是谁好吧?
    “那,你还不是不知道凶手的下落吗?”我承认,在听了那么久完全没有证据的推断以后,现在的我很失望。
    但是似乎陈哲雨更失望。
    “难道你真的不知道凶手会是什么人吗?”她用这种若无其事的语气说道。
    废话,知道的话,我还会在这个地方吗?
    “凶手只有可能是女生宿舍的管理员啊,毕竟,这是理所当然的答案。把所有的结论整理以后,得到这样的理论是很自然的事情。为什么所有的女性被害人都是在夜晚清晨这样的时间被害的,在那样的时间,在女生宿舍拥有最大行动只有的就是管理员,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她可以杀死D了,因为她知道有人在那个时候,单独去了洗手间,只有她才知道的。这也是为什么她必须在白天杀死C的原因,因为,夜晚的男生宿舍是没有女性存在的,她无法在晚上进去。”
      管理员?但是为什么?
    那个女人没有等我提问就说出了答案。
    “还记得要杀死C的三个条件吗?熟悉的人,拥有钥匙,必须在白天进入那间寝室。而E会在白天去C的房间的理由也很简单,那就是她与C一定存在超友谊程度的关系,但是却是与恋爱不同的异常关系。身份,嗜好,等等等等的理由,使E必定会离开C,但是这也最有可能是杀人的动机,仇杀,劫杀,情杀,因为显然不是劫杀,而仇杀的话也不会做出那么多复杂的事情,所以唯一的理由就是情杀。只有这样,她才可能进入房间,使C失去反抗的力量,比如说变态的游戏。而且,你不是说到过,管理员也没有钥匙的吗?的确,管理员没有钥匙,但是管理员却是最可能拥有‘可能存在’的其他钥匙的人,在这样的前提下,E的身份使其拥有‘多余的钥匙’变成了一件完全可能的事情。”
    “于是,所有的一切就都有了答案了。E与C的不正常关系到了崩溃的边缘,E决定杀了C,但是却不希望自己为之付出责任,所以,作为管理员的她很容易就找到了可能被利用和控制的B,并且让B找到了与之关系不好的A作为第一个死者。然后再利用B的恐惧,使B在一次自以为的演出里死掉。之后,再出现在了C的房间里,杀死了对自己还没有产生戒心的C,到这一刻,都是照她的计划进行的,但是很快,她就发现,似乎更多人开始关注这次的事件,所以为了转移对C的调查,避免自己和C的关系被暴露,她一直等待着,好象是D一样的人出现,成为了最后的目标。就是这个样子的,”
    “诶……。”似乎的确很有道理,是这样的吗?
    “但是凶手似乎沉溺于算计人类的个体,她忘记了人是有好奇心的,连续的自杀事件,一定会有人关注的,而其中也就有可能会调查到她的人,所以,她的行动并没有精密的计划,这只是比愚蠢程度好些的欺骗而已。她做得越多,反而越可能被发现,她只是从头到尾玩着一个人的滑稽剧的小丑而已,她想要做什么,谋杀吗?还是别的什么?她都没有达到目的,她失去了C,而且还陷入无法摆脱的恐惧中,所以她才会杀死D,可是这样只会再吸引别的人去调查,更多的人去调查。”
    陈哲雨很认真的说:“其实,都很简单,但是却被是意外的盲点啊。很简单的谋杀,不是吗?”
    的确,无论是推人下楼,还是骗人上吊,似乎都没有什么意思。但是,为什么我却觉得,那个在半夜的宿舍卫生间里等待着牺牲者会出现的E,会很可悲诶?到底是为了什么啊,真是没有意义的事情。
    但是我却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那个,这次也没有证据啊……”那个女人再次先于我说出了我想说的话,“我没有证据,就算是事实好了,但是死去的和活着的,还可以用那些证据证明什么?”
      是啊,没有证据啊。这也依然只是一个故事而已,陈哲雨翻开了小说,那里面的故事应该比这个更有趣才对。我便在这个时候起身告辞了。
    但是就算是故事,也是有故事的价值的。至少我用这个故事骗到了一个月的口粮,老总再次称赞我,但是我却依然只有可怜的一点点薪水,虽然是用了假名,连学校名字也是假名,但是万一别人起诉我侵权的话,我可是没有钱赔偿的啊。
    但是后来,似乎是在女生B上吊的绳子,还有C的内衣上找到了女生宿舍管理员,就是那个被称为E的女人的指纹,然后,她被逮捕了。虽然不晓得那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但是那对她才是解脱,当然,也是合理的惩罚。但是为什么警察是在本报发出头条后的第三天才采取的行动,这个就实在是和我没有什么关系了。
    就算为我换来了薪水,但是对于陈哲雨来说,这也依然不是一个精彩的故事。

评分

参与人数 1轻币 +50 收起 理由
幻海星沙 + 50 精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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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8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在研究推理小说~~
话说~~有漏洞的话~~请务必无视好了~~
鄙人只不过是华生~~要想成为某吗啡中毒者还是太难了~~

黄金假面~是江户川乱步的小说~~

说起来~~现在在认真写一个推理系的中篇~~写完之后会发出来请大家斧正~~
以上~~
发表于 2007-7-28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s:06]

good job~!

[s:07]

逻辑啊,那东西可以随便,太严谨的逻辑让人索然无味,推理小说还是剧情的起伏占大头~
要说不合理的话,就是D的被杀有些牵强,灌药这种行为风险是相当大的,因为,鬼姬给猫喂过药吗?很难抓紧,更别说是成年人了,如果用绳索捆绑则会留下淤痕,这样很容易就会被暴露为他杀。
况且,指纹调查在所有刑事案件中都是作为首先进行的基础调查,随时间经过指纹会被磨去而变得不精确。

不管怎么说~这是篇好文章~加钱鼓励~希望鬼姬今后也多多创作,支持原创区的发展。
发表于 2007-7-30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说呢……如果剧情再优秀点就好了
发表于 2007-7-30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剧情缺乏起伏是没错啦。。
这个更接近于推理剧。
[s:07]不过,精彩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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