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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文学和流行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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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8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呃...第一次发帖,不知道在这个版适不适合...最开始是想以轻小说作为视点来写,中断过一段时间,最后写着改着完全变了样...最后标题都不知道怎么改了。感觉轻小说应该可以归到流行小说一类去,于是就改成这样了...而且内容上反而没提及轻小说。
其实也不算啥议题,仅仅是最近的心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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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该从何处谈起呢?时间、内容、作者,或者是书籍设计,作为更偏重于娱乐的一类小说,可以有很多小说内容以外的切入点,由于商业化的特性,某种意义上来说,甚至可以比一部公认的经典文学作品还多。
这个思考的开端是从天闻角川把旗下的小说划分出轻小说和轻文学之前开始的。而时至今日才总结成文,也算是各种内因外因共同导致的结果。而思考的原因,大概是当年报道茅盾文学奖对网络小说开放的事情。那时候我的思考方式,还处在“网络小说不应被论为文学”的范畴。当然,与其相似的,其他各路娱乐性较强的小说像是灵异、武侠、言情,甚至是相对公认度比较高的科幻小说,当时我基本不将他们认作是文学。如今改变想法的原因已经不记得了,或许只是单纯的心境变化。
而要说明这个问题,首先要清楚“文学”这个词语的定义。
文学的定义,由百度查知,是指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表现作家心灵世界的艺术,包括诗歌、散文、小说、剧本、预言、童话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称作体裁)表现内心情感、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
而在线新华字典的解释为,以语言为手段塑造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起源于人类的生产劳动。最早出现的是口头文学,一般是与音乐联结为可以演唱的抒情诗歌。最早形成书面文学的有中国的《诗经》、印度的《罗摩衍那》和古希腊的《伊利昂纪》等。欧洲传统文学理论分类法将文学分为诗、散文、戏剧三大类。中国先秦时期将以文字写成的作品都统称为文学,魏晋以后才逐渐将文学作品单独列出。现代通常将文学分为诗歌、小说、散文、戏剧四大类别。
无论如何,小说,无论是什么样的小说,这个种类在现代是稳妥地应该被算入文学之列了。而多亏小说自身较为宽松的定义,小说的类型可以说是多样性十足的。从长篇小说到微型小说,仅仅以长度划分即可划出个种类,也能直观反映出“小说”一次的包容性。谈到微型小说,有一个很著名的故事应该很多人都了解(虽然现在很多人都仅仅把它当做一个题目或开头):
当世界只剩下一个人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了敲门声。
是的,只有一句话,而这一句话就可以被称为小说。其中包含了人物、背景、情节,又怎么否定它是一篇小说呢?
由此重复强调,小说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同时说明,就是这样一句话,就已经步入了文学的领域。那么,我们自然没有更多理由来反对那些甚至可以编辑成册的小说,应该划在文学的名义下。
既然以上内容已经足够解释文学能囊括的范围了,那下一步或许该找出当今“文学类书籍”被特别提出,成为一个种类的原因。
以一己之见,这个问题起于一个历史悠久的观念,即“一些书应该被认真对待,另一些书则不需要”。这个观点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是存在的,比较著名的论述有培根的《谈读书》。而在中国,“应该被认真对待的书”被称为“经典”。这个观点其实我觉得是没有问题的,而且理应没有问题。毕竟有的书出现的原因便是希望能够传承精神,有的书出现则仅仅是为了娱乐,或者有的书单纯是作者为了沽名钓誉而出现。问题是在这之后:有的人过于强调严肃性和经典性,偏偏因为这个想法听起来正经,结果很多人赞同,又在一代又一代人宣扬和发展的过程中把这个论点发展得太极端了。我觉得什么事情太极端了都不会是好事,这事也是其中之一。
词语在传播和传承的过程中是可能发生一定程度意思上偏差的。相信很多人已经学习过了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其中便有这样一段话:
距洞百余步,有碑仆道,其文漫灭,独其为文犹可识曰“花山”。今言“华”如“华实”之“华”者,盖音谬也。
如文段所言的读音和汉字的误传导致偏差这算是最常见的一种了,另举一个常见的例子的话便是传话游戏。人很难一次性一字不差地记住一段话,自然需要靠自己的理解来补上遗忘部分的空缺,而在传播途中偏差被不断放大,最后成为一段相差甚远的话。更何况,在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可以摇旗引导呢?当“文学”一词的常用意义被那些人们不断要求缩小范围时,或许真的有一天释义时会在“小说”前加上一大串定语?
接下来该讨论的或许应该是“反应客观现实、作家心灵世界”这一段话。也许有人会强调,现在大多数小说只是迎合市场,满足读者娱乐的心态而写成的,真正去反应社会矛盾之类问题的少之又少,而这些少数才能称为文学。但是稍等,为何这样的大部分不能反应“客观现实和作家心灵”呢?有需求,这边是客观现实,是时代烙印。而作品写成就必定带有作者自身的特色;无论是成熟还是不成熟,都能反应出作家的心灵世界。为何要说得只有能让某些人“过度解读”的作品才是“文学作品”一样呢?确实,这样的大部分作品往往会淹没在时间的长河里再也找不到踪迹,但是无法否定,一定程度上保存它们,对未来的历史研究能带来一定的好处——在通俗艺术领域——就像生物学家得到一块琥珀便能具体地描绘出包裹在其中的生物长成什么样子,而不是仅靠已有观点来推论一样。通俗艺术对学者来说往往很难脱离一个“俗”字,若是毫无保留的痕迹便容易造成“没有建树”的观点。
我们看看诗经,除了“雅”与“颂”,不是还有源自民风的“风”吗?也许又会有人反对说,这是因为它们能反应社会才能成为经典的。但是,其他时代的通俗艺术就不能反应社会了吗?答案应该要说是否定的。说道《堂吉诃德》,我们总能想到它是展现了社会黑暗面的,它是有人文主义的,是有人道主义色彩的,并且还有一个理由便是塞万提斯希望借此讽刺当时盛行的骑士小说。这时候我们可以提取的信息便有,那个时代流行骑士小说;骑士小说是通俗的,并且是让塞万提斯想要讽刺的;骑士小说一定会含有那个时代的人的部分幻想,并且这个幻想会让他们感到开心,这是他们的娱乐。但是我们没有保存那些骑士小说,只保存了《堂吉诃德》。而《堂吉诃德》是否定那些骑士小说的。结果,我们便只能片面地跟随塞万提斯否定那个时代的骑士小说。我们来反向思考一下,所谓的“骑士精神”是什么呢?骑士小说里面是否会带有人们对“骑士精神”的向往?忠诚、有礼、除恶扶弱,这些精神是否是错误的呢?我认为这些精神并无不对之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现在还可以提倡的。
另一点便是娱乐性。一些人对文学可谓谈娱色变,好似一部文学作品容不得半点马虎,只能战战兢兢地表现学术和“有价值”的一面。但是这明显也是不成立的。仅拿我国骄傲的四大名著来说,四本都是章回体小说,而且都写成了方便说书人的形势。说书,这边是在古代人们少有的娱乐方法之一。但是我们非但没有指责其是为了娱乐而写,还认为它们的文学价值很高,那为什么要否定其他用以娱乐的小说呢?再举例《源氏物语》,这个“世界最早的长篇小说”被直接指出极有可能是“紫式部写给皇后供天皇消遣的读物”,但它依然被公认为“亚洲文学十大理想藏书”。
因此,对于小说的文学性判定决不能因为其“不够严肃”而将之除名,亦不能因其“俗”而看不起某些作品。小说写出来便是让读者看的,反倒来说一本严肃至极却只有学者能看懂,其他读者看着一点意思都没有还看不懂的小说,写出来有什么意思呢?还不如说它是一份带故事的学术报告。虽然还不至于否定,但是想必这样的书也不会广泛流传吧。
文学的价值是变化着的,也是带有偶然性的,这跟其他艺术形式并无二致。比如生前卖不出画的画家在死后被人发现,如果没有及早出现一个能欣赏到画作之美的人,也许美术史上就少了一个席位;又比如一首不出名的曲子被别人稍加修改之后就成了人皆尽知的曲目。艺术很容易出现这样的怪事,但可惜它无法像科学一样通过大量的验证来证实其价值。更何况科学也会有错误被相信的时候!
也许我们现在还看不出来,只能指着现在的一些小说说,这样的小说毫无价值,哗众取宠。但是十年后二十年后呢?我们现在记得金庸古龙琼瑶这样一批人,我们听着长辈说不要看这些小说而浪费了学习时间,但是长大后我们看着这些书,是否会想起一个时代?那些本是流行小说,然而逐渐地,它们成为了我们心中的经典,也成了一个时代的记号。若能好好保存它们,或许在更远的未来,会有历史学家和文学家翻开这些书来分析一个时代,寻找一些没有被官方记载的群众精神,而不是指着一个空洞的数字说,这个年代的民间依然是庸俗无物的。当今的小说同理,或许我们不喜欢其中一些种类,但是我们应该明白这些都是时代的特点。门槛低、方便传播、内容多样,同时包含了人们在这个时代所求的一些东西。等到这个时代过去了,若是这些小说只留下一道浅痕,我们再想来追忆时,这个时代已经淹没于历史的长河了。
当然,小说终归还是要分类的。当然可以按故事内容的类型来分,不过说到带“文学”二字的划分方法,有一种划分成“流行文学”和“经典文学”这样的做法。流行,带有“当今”的时代色彩,而“经典”能表现出其带有的“历史性”和艺术、学术或其他某方面的价值。另有一种划分法是分为“通俗文学”(大众文学、俗文学)和“雅文学”(严肃文学)。这种划分法排除了时间的因素,把同类按性质全部划归到一类。两种划分法孰优孰劣,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自己偏向前一种。或许是和“雅”字对比,另一种又容易带上“不雅”的烙印吧。雅是合乎规范的,高尚的,但另一种不见得就不合规范而卑劣的,更不应该以此来形容大众,我是这样认为的。而“流行”一词则是中性的,是一种社会心理现象,同时也可以在流行过了以后再次流行的。同时“经典”带有褒义,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反义词来“恶意地”贬低“非经典”的事物。另外还有一个我认为是不错的想法,即南海出版社的“新经典文库”。这个“新”字搭配起来就产生了“虽然历史性还不足,但是我们认为它有足够的可能成为那样的小说”这样的感觉。
或许一些出版社在出版读物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或许商家也只是图个方便,图个看起来有深度好把书卖出去,便把“文学”二字直接作为一个亚种来宣传。就如担心这担心那的专家们一样,这次我也来担心一把,说长期以往这必然是不利的。语言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但是既然作为官方指南的字典还没有更改,我们还是没必要去更改它,更何况这种名词的性质让它并不应该像突然被赋予其他涵义的网络词汇一样随时代沉浮。
当网络小说被允许参加评选茅盾文学奖时,我们便可认为这是一个文学工作者们一定程度上开始认可这类小说的信号。但是评选不上,并不能说是因为规则对网络小说太苛刻。或许是因为茅盾文学奖自身需求的方向问题,也或许是作品本身还不足以夺得头筹的问题。至少我们现在还不必着急,毕竟对于这个奖项来说,网络小说这个选手还太过年轻。更何况,文学类奖项也远不止茅盾文学奖,只是国内媒体宣传甚少,人们不太关注而已。若是越来越多的文学工作者可以接受“流行文学”这一分支,或许我们也会看到它们获奖的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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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8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说这个东西,咱感觉让人有共鸣就是好小说,比如我就感觉悟空传比西游记更能让我感动。也可能因为咱是工科生,对文学和艺术理解太浅薄了的原因
发表于 2013-11-28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真正的好小说,作家已经把自己的灵魂融进去了。
——那些写“流行文学”的人,不见得写不出“经典文学”。
说到底,文人相轻——各有所志罢了。
发表于 2013-11-28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胧月夜 于 2013-11-28 17:49 编辑

天角的“轻文学”是搬台角的,与一般的轻小说相比,轻文学就是不那么动漫化,青年向了。

关于网络小说入评茅盾文学奖的事,其实中国文学也就这样了……反正都是政府让你写的你才能写,本质没有什么不同。
发表于 2013-11-28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流行小说本来就属于文学,但为什么很多人不认为流行小说是文学的最大原因应该就是LZ说的题材娱乐性问题。反正我看小说只要能看出作者想要表达给读者什么就很满意了,别的什么的就交给文学家去分析就好了。读好书这点不是谁都能做到的说......
话说刚开始以为LZ想表达流行小说不属于文学结果看着看着观点就变成流行小说属于文学了,结果全看完之后看的不是太懂,感觉LZ对文学的理解挺有道理不过我基本就是纯粹的理科生来着...背东西没问题,阅读理解吗,呵呵,呵...
发表于 2013-11-28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流行小说理应作为文学的组成部分被认知,但以快餐式小说为代表的一系列商业行为过于浓厚,过于服务读者的小说作为流行小说的组成部分实在是拉低了人们对于流行小说的印象分啊
发表于 2013-11-28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我中文系的角度來看,
其實文學很難定義,
有很多現在來看屬於文學的作品,
在過去可能就是你所謂的流行小說。
這議題以前在課堂上討論過了,
答案同樣籠統。
发表于 2013-11-28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耐着性子把LZ说了看完了作为一个理科生倍感压力
就LZ提到的“经典”和“流行”其实我是这样理解的
“经典”它可能在这部作品出现时不受欢迎,但随着岁月和时间的流逝它依然可以在人们心目占据一席之地,或者举足轻重的位置;其中电影《大话西游》就是典型,在它上映的时候,人们没法接受电影中的一系列按当时人们理解的后现代的台词或行为,而如今却被人们封为“经典”。而有的作品的一出现就注定了它成为“经典”,其中电影《泰坦尼克号》和金庸先生的14部小说,它们一出现就风靡一时并且让人回味无穷;《泰坦尼克号》为我们诠释了爱情,3天时间从相遇到相识到相知再到相爱,而露丝也用自己的一生来铭记这仅有3天的爱恋,也用了一生来为我们诠释这份爱在她生命中的地位而生生打动人心。金庸先生的14部小说为我们展现一个儿女情长、勾心斗角、腥风血雨、荡气回肠的武林世界,而“飞雪连天射白鹿 笑书神侠倚碧鸳”这14本书也为我们刻画了一个个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如虚伪的岳不群、优柔寡断的张无忌、傲看世事的杨过、机灵古怪的黄蓉、侠义凌然的萧峰等等;每个人物都能在读者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加上金庸先生写的书又和历史或野史的内容有着重叠,让人不经会去思考这些人和事是否真的存在回味无穷,这当然也是金庸先生的高明之处。
在来看“流行”,“流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符合当代人的审美或洗好;拿现在的轻小说来看,为什么我们在喷XXX作品卖肉卖萌卖后宫,或者XXX作品和某某某作品没什么区别就是卖肉卖萌卖后宫,但依然还有如此多的这样相类似的作品。说白了就大多数人而言还是喜欢这种题材的作品;但是一段时间之后又是怎样?还是如才看时那么喜欢?不全然了,所以也没法成为“经典”。而说到“流行”其实我第一反应不是书和电影,而是歌曲。许许多多的歌还有歌手,红过一时之后就消声灭迹了,最多偶尔在娱乐新闻上能看见一两条关于其的消息,或者发表一两句雷人的话就再无其他。
还有就是LZ所提到的“俗”与“雅”,其实这东西真的不好判别,就不同的人而言对于这两者的判定也有着一定的差异,而且这两者也受到大氛围的影响。拿断臂的维纳斯和现在喷泉上站着的尿尿的小天使来说,如果放到60 70年代的天朝会被认为是一个女子裸露上身和一个男子露下身有伤风化。所以我也不多做判别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再来就是LZ说得最多的“文学”,其实LZ已经做了很好的诠释,如LZ所说“一些书应该被认真对待,另一些书则不需要”我亲生经历过这样一件事,在一天下午下课到上晚自习的这段时间,我同桌一边吃饭一边看漫画,结果被班主任看见了,结果当场书被撕掉还被训斥道:课本不好好看就会看这些垃圾文学。在老师眼中漫画是“文学”吗?答案是“是”不过要加上“垃圾”二字;而在我们的眼中呢?它们真的是“垃圾”么?就如“俗”“雅”一样,认知不同,则地位不同,其对待方式亦不相同。
发表于 2013-11-28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咱而言,小说也罢,文学也罢,都不过是“名字不同的”不同文字体系罢了。
每个人打开书门浏览器或者TXT来阅读那些文学作品都是有其目的,有的是为了打发时间,有的是为了寻找感动,有些是追求思考,还有些是为了寻找刺激。而能够满足以上需求的任何一种目的的作品,就不失为一本好作品。
但是,你能说这些目的哪个更高尚么?喜欢看推理小说比喜欢看武侠小说的人更加有价值么?喜欢现代小说的就比喜欢看古代小说的更高档么?当然不是这样,归根结底,他们看这些小说都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目的罢了。
那么,放大来看,用“文学作品”来满足自己目的的人和用“小说”来满足自己目的人?有什么高低上下之分?当然没有。或许受众的群体社会地位,年龄层,思维方式以及经济能力各不相同。但是实际上“文学作品”和“小说”都是平等的,他们在“为了人达成目的”这一方面没有任何形式的不同。
在咱看来,把“小说”和“文学作品”分来谈,或许并不是那么恰当,本身就是一种形式的东西,缺一定要分个不同,这并不是正确的吧。
发表于 2013-11-28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油炸香蕉 于 2013-11-29 07:44 编辑

“‘文学’,不是从‘文学,子游、子夏’上割下来的,是从日本输入,他们的对于英文(literature)的译名”
——鲁迅
Novels, plays, and poetry are referred to as literature, especially when they are considered to be good or important.
——简单来说,一段文字,你觉得它很屌,它就是文学

发表于 2013-11-28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lz提到塞萬提斯, 我近日也想起了他, 就沒有那一個作者寫出諷刺一下現在的流行模範...可惜他那時有著環境因素, 令騎士小說沒落
說行流行想起了流行歌, 很久的音樂老師說過比大眾定形的東西很難比推翻, 以前有人想將流行歌列入為教課書的提材和文學, 但到了現在流行歌還是流行歌。不像從前的詩詞曲賦比人推崇, 或許過了幾世紀後
发表于 2013-11-28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ana酱油 于 2013-11-28 23:16 编辑

其实每个作者写一本书都会或多或少溶入一点自己的东西的吧,就看那个多少而已。太过迎合市场的作品反而写不长吧,独特的反而会更受读者欢迎
发表于 2013-11-29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吧,能否上升到“文学”这种高度要看这部作品能不能震撼人心,能不能由一般人写出来。同样是写日记,你写的日记就叫日记,人家《安妮日记》就叫名著,为什么?因为看了你的日记别人什么也感觉不到,但看了《安妮日记》我们就觉得那反应了一个时代一种人物的内心,这就是差距。
一般人能写出来的东西,也不能登上“文学"的高度。我是觉得轻小说算不上狭义上的”文学“,就是因为这种东西和网络文章一样,谁都能写。说句难听的,只要一个人语言组织能力好点,逻辑上没有硬伤,就能写轻小说,现在时下的这么多轻小说掰开卖肉后宫和废话,说穿了一卷的内容连10页都不到。整个小说全凭YY与胡乱的设定,如何能称之为文学?你能想象《三国演义》与《水浒传》假设里面是一堆天马行空的魔法大战,打仗开始之后双方武将对扔技能,一边扔一边大喊:“我就是为了XX而战怎么可能会败给你啊!”这么中二的设定会是如何?你能想象《巴黎圣母院》最后艾丝美拉达被处以极刑时卡西莫多从天上跳下来跟一护似的来句:“嘿,艾丝美拉达,我这就来救你了。”然后用个牛逼的眼神蔑视众生的景象么?这不纯属扯淡么。说白了,名著,或者说文学是我们用心来读来感受那个时代的深邃的,而轻小说、网络文学这些完全就像快餐一样读起来就是为了满足YY和快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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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9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只有“经典文学”,却没有“大众文学”,那一定是一个不正常的地方。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自由,每一个都有自己的观念,其他的,不过是统计学上的数据,而非可以作为客观评价的事物。
越是概念化的存在,越是边界模糊。
不反对寻找边界,但如果划定出边界,究竟以什么标准划分自然又是一个问题。因为标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
也就是说,这项讨论的意义在于加深对于“文学”的理解,以及对于现状的反思,而非试图找到“划出‘文学’与‘非文学’”的边界。
不管从什么意义上,至少从现状来看,既无必要,又可能会带来更多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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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们能够流传下来,我觉得不是他们有什么教育意义吧,大概是他们能够提供的娱乐比较持久,可以让别的时代的人也能感受到乐趣。从经典中感受到乐趣并非什么难事呢,而且这种乐趣与看网文的时候得到的乐趣究竟有何不同,我是没有发现的。反正我看网文从来都不需要代入感,只是想看看故事或者作者想表现的自己的部分思想罢了。

我很容易在读书中得到乐趣:有时候我在教科书中读完某定理的证明,就会觉得前辈们真是狂霸叼酷拽,居然能想到这么厉害的证明方法;而我作为凡人的一员居然也理解前辈们的思路,果然也很厉害呢,然后就自我陶醉个五分钟,得到了很多乐趣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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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我来说,娱乐小说和流行文学并不意味着不能成为经典,只不过需要时间的洗礼而已
发表于 2013-12-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16

    我同意你的观点。最大的问题就是时间上的不足。经典之所以能成为经典,首要就在于它们在时间上的深度——没有让人花时间去沉淀去品味的根本不可能成为经典。然而大多数流行作品想要吸引人们视线,就非得加入娱乐元素以达到取悦读者的目的不可。这样的东西,很多都是会被人们看一看、在社会上流一流行就埋入故纸堆的。现在说它们什么经典啊,什么神作啊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三十年后还有人一遍一遍地去回味《俺妹》、如果四十年后还有人把《FATE》挂在嘴边,我认为那它们才可以算是经典了。否则,虽然是有纪念意义的东西,但恐怕不是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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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浅见,如果一部作品能够得到大量的阅读,即便是浅薄的让人觉得是玩弄智商,也不能全盘否定。一部流行作品有着大量的受众,其本身就应该作为研究的现象,不管一部作品再YY,当YY的文字被大量的人长期阅读的时候,就代表,这种YY并不是全无道理。一部文字作品,当他在完成的时候没有读者,而在后世却被传闻经典,这其实是很惊悚的一件事情。可能高深的作品很难理解,但是这本身并不能作为作品传播的最大阻碍。《金瓶梅》的原作今天已化为历史的尘埃,但是这部作品今天的样子也仍然保持了当初的一鳞半爪,按说其原作只是私人的兴趣产物,而最初的摹本却得以传播开来,最终变成了通俗小说。这个过程也就是通俗的解释过程,市井有市井的理解方式,不管怎么庸俗,也不能否定解读方法本身的合理性,而今天的《金瓶梅》在当时就是作为艳情小说的所谓“不入流作品”而大肆出版的。
回到今天的商业作品,不管其商业化多么浓重,人们阅读时总是在需求某种东西,也许作品本身的质量不需要过多苛求,这种“需求”本身才是时代的缩影。而能够长期抓住大量读者“需求”的作品,我认为就是用最市井的方式去解读这种需要,有这种能力的作者与其作品,我们就没有彻底否定的资格,不管有意识还是无意识,也许他们才是对这个时代最为敏感的人,对这个时代最为准确的映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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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7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轻小说总得来说像是一种快餐消费式小说,是为了取悦人们的需求而写的,它也属于文学,但和传统的文学区别很大,因为传统的文学更多的是作者的情感宣泄
发表于 2013-12-30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很长啊。稍微看了看,有点不明白在说什么。
楼主的意思是说轻小说和所谓的主流小说没有什么严格界限么?是想要反对“轻小说只是娱乐而已不必当真”这种论调么?

虽然说要表达的东西我很赞同,但是论证的过程微妙的有点走偏了的感觉。文学自有其客观的价值评判体系,没有价值的庸常作品就是没有价值的。虽然这个标准对于单独的个人会多少有点分别,但是能够经受时间的洗刷而存留的作品,一点会有其共同点。不能因为这个标准比较模糊,而粗略的讲当今的轻小说和主流文学没有分界。为什么不举例来分析某某小说反映了这个时代人们内心的某种骚动,某某小说在冲突和戏剧性上别具一格呢?
话说回来,认真看书的人多少都具有鉴别和评判的能力,浮皮潦草地看看来充门面的家伙,又何必与之驳斥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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