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第一次发帖,不知道在这个版适不适合...最开始是想以轻小说作为视点来写,中断过一段时间,最后写着改着完全变了样...最后标题都不知道怎么改了。感觉轻小说应该可以归到流行小说一类去,于是就改成这样了...而且内容上反而没提及轻小说。
其实也不算啥议题,仅仅是最近的心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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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该从何处谈起呢?时间、内容、作者,或者是书籍设计,作为更偏重于娱乐的一类小说,可以有很多小说内容以外的切入点,由于商业化的特性,某种意义上来说,甚至可以比一部公认的经典文学作品还多。 这个思考的开端是从天闻角川把旗下的小说划分出轻小说和轻文学之前开始的。而时至今日才总结成文,也算是各种内因外因共同导致的结果。而思考的原因,大概是当年报道茅盾文学奖对网络小说开放的事情。那时候我的思考方式,还处在“网络小说不应被论为文学”的范畴。当然,与其相似的,其他各路娱乐性较强的小说像是灵异、武侠、言情,甚至是相对公认度比较高的科幻小说,当时我基本不将他们认作是文学。如今改变想法的原因已经不记得了,或许只是单纯的心境变化。 而要说明这个问题,首先要清楚“文学”这个词语的定义。 文学的定义,由百度查知,是指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表现作家心灵世界的艺术,包括诗歌、散文、小说、剧本、预言、童话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称作体裁)表现内心情感、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 而在线新华字典的解释为,以语言为手段塑造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起源于人类的生产劳动。最早出现的是口头文学,一般是与音乐联结为可以演唱的抒情诗歌。最早形成书面文学的有中国的《诗经》、印度的《罗摩衍那》和古希腊的《伊利昂纪》等。欧洲传统文学理论分类法将文学分为诗、散文、戏剧三大类。中国先秦时期将以文字写成的作品都统称为文学,魏晋以后才逐渐将文学作品单独列出。现代通常将文学分为诗歌、小说、散文、戏剧四大类别。 无论如何,小说,无论是什么样的小说,这个种类在现代是稳妥地应该被算入文学之列了。而多亏小说自身较为宽松的定义,小说的类型可以说是多样性十足的。从长篇小说到微型小说,仅仅以长度划分即可划出个种类,也能直观反映出“小说”一次的包容性。谈到微型小说,有一个很著名的故事应该很多人都了解(虽然现在很多人都仅仅把它当做一个题目或开头): 当世界只剩下一个人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了敲门声。 是的,只有一句话,而这一句话就可以被称为小说。其中包含了人物、背景、情节,又怎么否定它是一篇小说呢? 由此重复强调,小说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同时说明,就是这样一句话,就已经步入了文学的领域。那么,我们自然没有更多理由来反对那些甚至可以编辑成册的小说,应该划在文学的名义下。 既然以上内容已经足够解释文学能囊括的范围了,那下一步或许该找出当今“文学类书籍”被特别提出,成为一个种类的原因。 以一己之见,这个问题起于一个历史悠久的观念,即“一些书应该被认真对待,另一些书则不需要”。这个观点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是存在的,比较著名的论述有培根的《谈读书》。而在中国,“应该被认真对待的书”被称为“经典”。这个观点其实我觉得是没有问题的,而且理应没有问题。毕竟有的书出现的原因便是希望能够传承精神,有的书出现则仅仅是为了娱乐,或者有的书单纯是作者为了沽名钓誉而出现。问题是在这之后:有的人过于强调严肃性和经典性,偏偏因为这个想法听起来正经,结果很多人赞同,又在一代又一代人宣扬和发展的过程中把这个论点发展得太极端了。我觉得什么事情太极端了都不会是好事,这事也是其中之一。 词语在传播和传承的过程中是可能发生一定程度意思上偏差的。相信很多人已经学习过了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其中便有这样一段话: 距洞百余步,有碑仆道,其文漫灭,独其为文犹可识曰“花山”。今言“华”如“华实”之“华”者,盖音谬也。 如文段所言的读音和汉字的误传导致偏差这算是最常见的一种了,另举一个常见的例子的话便是传话游戏。人很难一次性一字不差地记住一段话,自然需要靠自己的理解来补上遗忘部分的空缺,而在传播途中偏差被不断放大,最后成为一段相差甚远的话。更何况,在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可以摇旗引导呢?当“文学”一词的常用意义被那些人们不断要求缩小范围时,或许真的有一天释义时会在“小说”前加上一大串定语? 接下来该讨论的或许应该是“反应客观现实、作家心灵世界”这一段话。也许有人会强调,现在大多数小说只是迎合市场,满足读者娱乐的心态而写成的,真正去反应社会矛盾之类问题的少之又少,而这些少数才能称为文学。但是稍等,为何这样的大部分不能反应“客观现实和作家心灵”呢?有需求,这边是客观现实,是时代烙印。而作品写成就必定带有作者自身的特色;无论是成熟还是不成熟,都能反应出作家的心灵世界。为何要说得只有能让某些人“过度解读”的作品才是“文学作品”一样呢?确实,这样的大部分作品往往会淹没在时间的长河里再也找不到踪迹,但是无法否定,一定程度上保存它们,对未来的历史研究能带来一定的好处——在通俗艺术领域——就像生物学家得到一块琥珀便能具体地描绘出包裹在其中的生物长成什么样子,而不是仅靠已有观点来推论一样。通俗艺术对学者来说往往很难脱离一个“俗”字,若是毫无保留的痕迹便容易造成“没有建树”的观点。 我们看看诗经,除了“雅”与“颂”,不是还有源自民风的“风”吗?也许又会有人反对说,这是因为它们能反应社会才能成为经典的。但是,其他时代的通俗艺术就不能反应社会了吗?答案应该要说是否定的。说道《堂吉诃德》,我们总能想到它是展现了社会黑暗面的,它是有人文主义的,是有人道主义色彩的,并且还有一个理由便是塞万提斯希望借此讽刺当时盛行的骑士小说。这时候我们可以提取的信息便有,那个时代流行骑士小说;骑士小说是通俗的,并且是让塞万提斯想要讽刺的;骑士小说一定会含有那个时代的人的部分幻想,并且这个幻想会让他们感到开心,这是他们的娱乐。但是我们没有保存那些骑士小说,只保存了《堂吉诃德》。而《堂吉诃德》是否定那些骑士小说的。结果,我们便只能片面地跟随塞万提斯否定那个时代的骑士小说。我们来反向思考一下,所谓的“骑士精神”是什么呢?骑士小说里面是否会带有人们对“骑士精神”的向往?忠诚、有礼、除恶扶弱,这些精神是否是错误的呢?我认为这些精神并无不对之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现在还可以提倡的。 另一点便是娱乐性。一些人对文学可谓谈娱色变,好似一部文学作品容不得半点马虎,只能战战兢兢地表现学术和“有价值”的一面。但是这明显也是不成立的。仅拿我国骄傲的四大名著来说,四本都是章回体小说,而且都写成了方便说书人的形势。说书,这边是在古代人们少有的娱乐方法之一。但是我们非但没有指责其是为了娱乐而写,还认为它们的文学价值很高,那为什么要否定其他用以娱乐的小说呢?再举例《源氏物语》,这个“世界最早的长篇小说”被直接指出极有可能是“紫式部写给皇后供天皇消遣的读物”,但它依然被公认为“亚洲文学十大理想藏书”。 因此,对于小说的文学性判定决不能因为其“不够严肃”而将之除名,亦不能因其“俗”而看不起某些作品。小说写出来便是让读者看的,反倒来说一本严肃至极却只有学者能看懂,其他读者看着一点意思都没有还看不懂的小说,写出来有什么意思呢?还不如说它是一份带故事的学术报告。虽然还不至于否定,但是想必这样的书也不会广泛流传吧。 文学的价值是变化着的,也是带有偶然性的,这跟其他艺术形式并无二致。比如生前卖不出画的画家在死后被人发现,如果没有及早出现一个能欣赏到画作之美的人,也许美术史上就少了一个席位;又比如一首不出名的曲子被别人稍加修改之后就成了人皆尽知的曲目。艺术很容易出现这样的怪事,但可惜它无法像科学一样通过大量的验证来证实其价值。更何况科学也会有错误被相信的时候! 也许我们现在还看不出来,只能指着现在的一些小说说,这样的小说毫无价值,哗众取宠。但是十年后二十年后呢?我们现在记得金庸古龙琼瑶这样一批人,我们听着长辈说不要看这些小说而浪费了学习时间,但是长大后我们看着这些书,是否会想起一个时代?那些本是流行小说,然而逐渐地,它们成为了我们心中的经典,也成了一个时代的记号。若能好好保存它们,或许在更远的未来,会有历史学家和文学家翻开这些书来分析一个时代,寻找一些没有被官方记载的群众精神,而不是指着一个空洞的数字说,这个年代的民间依然是庸俗无物的。当今的小说同理,或许我们不喜欢其中一些种类,但是我们应该明白这些都是时代的特点。门槛低、方便传播、内容多样,同时包含了人们在这个时代所求的一些东西。等到这个时代过去了,若是这些小说只留下一道浅痕,我们再想来追忆时,这个时代已经淹没于历史的长河了。 当然,小说终归还是要分类的。当然可以按故事内容的类型来分,不过说到带“文学”二字的划分方法,有一种划分成“流行文学”和“经典文学”这样的做法。流行,带有“当今”的时代色彩,而“经典”能表现出其带有的“历史性”和艺术、学术或其他某方面的价值。另有一种划分法是分为“通俗文学”(大众文学、俗文学)和“雅文学”(严肃文学)。这种划分法排除了时间的因素,把同类按性质全部划归到一类。两种划分法孰优孰劣,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自己偏向前一种。或许是和“雅”字对比,另一种又容易带上“不雅”的烙印吧。雅是合乎规范的,高尚的,但另一种不见得就不合规范而卑劣的,更不应该以此来形容大众,我是这样认为的。而“流行”一词则是中性的,是一种社会心理现象,同时也可以在流行过了以后再次流行的。同时“经典”带有褒义,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反义词来“恶意地”贬低“非经典”的事物。另外还有一个我认为是不错的想法,即南海出版社的“新经典文库”。这个“新”字搭配起来就产生了“虽然历史性还不足,但是我们认为它有足够的可能成为那样的小说”这样的感觉。 或许一些出版社在出版读物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或许商家也只是图个方便,图个看起来有深度好把书卖出去,便把“文学”二字直接作为一个亚种来宣传。就如担心这担心那的专家们一样,这次我也来担心一把,说长期以往这必然是不利的。语言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但是既然作为官方指南的字典还没有更改,我们还是没必要去更改它,更何况这种名词的性质让它并不应该像突然被赋予其他涵义的网络词汇一样随时代沉浮。 当网络小说被允许参加评选茅盾文学奖时,我们便可认为这是一个文学工作者们一定程度上开始认可这类小说的信号。但是评选不上,并不能说是因为规则对网络小说太苛刻。或许是因为茅盾文学奖自身需求的方向问题,也或许是作品本身还不足以夺得头筹的问题。至少我们现在还不必着急,毕竟对于这个奖项来说,网络小说这个选手还太过年轻。更何况,文学类奖项也远不止茅盾文学奖,只是国内媒体宣传甚少,人们不太关注而已。若是越来越多的文学工作者可以接受“流行文学”这一分支,或许我们也会看到它们获奖的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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