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hinikami 于 2011-7-27 23:16 编辑
序则 就在你看到这些由我写出来的文字的时候,我自杀了…… 在2月13日与2月14日的夹缝之间,深夜零点,这个既不属于13日也不属于14日的微妙的时刻,我,这个孤独的存在,亲自了结了自己的生命……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理由。 并不是因为在情人节前一天被生命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女友甩了这样无聊的理由,虽然的确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也不是因为班里那群无聊的女生的传闻说“在深夜零点自杀的话就能回到和情人分手的前一天,并且和情人复合哦。”这样无聊的传言,依靠这样无聊的传言来实现愿望什么的,我一丁点都没有想过…… 真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理由,只不过,仅仅是对这个世界不再有任何迷恋了而已。 没有任何事还需要我去做,我即没有那个心情,也不想去完成那个义务…… 对于双亲早已死去,被只有那微不足道的血缘连接在一起的亲人们抖包袱一样的踢进了孤儿所设施的我而言,对于这样一个性格孤僻,没有朋友,就连设施里所谓老师的那些存在也讨厌着的我而言,不是我自夸,这样的我活了17年,我真的觉得自己已经很了不起了。 而她,小雪,既是我唯一的朋友,也是我唯一的恋人,更是我一直以来所相信的唯一一个人,我坚信着有一天她会是我的家人…… 傻傻的这样想着,想着这样的一个12岁的少女,也就是世间称为萝莉的存在,我幻想着和她的话,能够活下去。 但是对于她而言,我到底是什么呢? 恋人?是的,是恋人,但是仅仅只是恋人,不再向上发展,也不再向下降低。 她拥有了一切,权势高不可攀的家族,花不尽的钱财,以及那些被她的魅力吸引来的朋友,还有那犯规了的美貌,年仅12岁,就恋爱了的她,仿佛是吸走了我所有的幸福一般,沉浸在无限的幸福海洋之中。 然而我却爱上了她,爱上了这样一个傲慢公主一般的存在…… 真是滑稽至极。我居然曾经认为能够和她天长地久,真心相爱…… 怎么可能?人家可是大小姐…… 这样连小学生都能够明白的事情,我到底又是为什么不去注意到这一点呢? 也许只是因为我不想去注意,注意这样一个理所当然的事情…… 是的,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就如同她玩弄了我的感情一样,我也理所当然的自杀了,这是在情理之中,正常的事情,不会有人悲伤,不会有人需要我。 于是,我在自己最喜欢的大床上,用锐利的刀刃挑出了鲜红的痛楚,结束了自己不堪入目的一生…… 只不过,我从未想到,事情会这样发生,又或者说,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才真的是超出了情理,极为不正常…… 我,年仅17岁的少年,荒原 鸣,开始了一段恶劣玩笑一样的人生……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