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儿卡卡 发表于 2015-11-26 21:09

一个稍显啰嗦的片段,新人求指正(

{:df047:}大家好,这里是新人桃卡。今天也在绝赞制造电子垃圾中。
{:df047:}大概是一个骑士和魔女的轻松恋爱剧场的开篇,总之希望得到各位菊苣的斧正。
{:df047:}祝各位感恩节快乐,就酱。
正文如下:

       西摩妮,我爱你。
       请原谅这个没头没脑的开篇,如果多给我点时间,我将用更委婉更富有诗意的语言来写下这句话——不过就这样,开门见山的开篇自有它的好。
       在第三根蜡烛燃尽之前,拉荷枢机来了一次。纸和笔都是他带来的,他们想让我写下自己的罪行,安心忏悔。我接过这些书写工具,并不是承认了自己的罪孽,我只是需要这些工具。
       我想要给你写信。
       写下这些东西的时候,我正坐在某座教堂的地下室里。这是一个几英尺见方的小室,全部光源就是写字台上的蜡烛,唯一的出口被铁栏杆挡住了。尽管它又潮又冷,却令我想起你的林间小屋,有舒适的藤椅和柔软的地毯,阳光将香气洒在门廊上,连带着我的斗篷一起变得温暖起来——正是此刻我身上的这件斗篷。
       真奇怪,几分钟前,我想要写信的愿望还如此强烈,但是一拿起笔,就不知该说些什么。此时此刻,我只想到你。我的右腿肿胀,左手也火烧火燎的痛,我已经把它们用布包起来,希望伤口可以快点愈合。这没用,等到第十二根蜡烛燃尽,卫兵就会带我出去,然后结痂的伤口重新裂开,并重复前一天的流程。
       不,我并不担心,那些叫喊和拷问只会让我陷入更深的思考,关于你的思考。很快他们就会对这个游戏感到厌倦,很快这一切就会结束了。我将把这封信藏在干草堆里,那是这个房间用来睡觉的地方。并祈祷某日某人会将它带到你身边。
现在,让我想想,作为一封给你的信,它该如何开始呢——


01
       “黑森林。”老人舔了舔干涸的嘴唇,皱纹交错的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那么说,你们想打听她的事情?”
       他用浑浊结翳的眼睛打量着面前的旅行者,那是三个阴沉的男人,身体严密地包裹黑袍之下,只露出六只蓝灰色的眼睛。
       “只管说你知道的事情。”为首的黑袍人低声说。宽大的袍子晃动了一下,伴随着轻响,肮脏的木桌上出现了一枚黄澄澄的金币。
       老人眯起眼睛,又一次上下打量了这些旅行者。从袍子的形状看,这些人体格健壮,显而易见都带着武器。此刻,他们就像黑夜里的火把,吸引了这间小酒馆里每一个人的注意。一群傻瓜,他想,不动声色地用手拂过桌面,将金币收进袖子里。
       “黑森林。”老人重复了一遍,声音仿佛乌鸦在叫,“传说那里有邪灵、妖精、还有鬼怪。它们迅猛如风,嗜血成性,日暮降临,便蠢蠢欲动。无数勇士丧命其中,你们也是来消灭凶物的猎魔人吗?”
       “我们不是来听故事的。”旅行者之一说,“告诉我们关于‘她’的信息。”
       “哦,她。”老人眨眨眼,咧嘴低笑,“真正的森林之主,永生不灭的妖精之骸……她就住在林间小屋中,四周围绕着不断移动的草木,有只要收到邀请的人才能找到。在她的小屋里睡一觉,就能治愈所有的疾病;喝一口她赐予的泉水,就能不老不死。”
       “就这些?听上去可不像杀人的怪物。”
       “没错,她不曾伤人,但是有什么关系呢。”老人摇摇头,“她不是人。这就够了,对不对?”
       “这故事很有趣,但我们还需要证据。”
       老人用结着白翳的眼睛看着众人,没有回答。
       为首的男人盯着老人,黑色的袍子下,灰蓝色的双眸仿佛能洞穿人心。“如果她知道,恐怕会后悔吧。”说着,他站起身,身后的同伴随之而起,“不过你说的对。这就够了。”

       “你觉得那是真话?”骑在马上,哈梅尔向身边的同伴问道。沉重的黑袍被他随意系在腰间,长长的袖子随着前进而晃动,“一个半疯不疯的老糊涂,碎碎念着乱七八糟的痴语。”
       “疯,但是不糊涂。”高大的旅伴肯塔洛斯如是回答。他已经把兜帽脱了下来,露出黑色的短发和带疤的脸颊,“枢机大人令我们前来此地。那片树林里藏着什么东西,这毋庸置疑。”
       “得了。”哈梅尔满不在乎地耸耸肩,“从激流城一路走来,我们见识了被当做恶魔的大野猪,装神弄鬼的流浪汉,还有各种各样被供奉的土偶木儡。这次是什么,女野人和让人青春永驻的不老泉?我能不能申请用几十年验证一下真伪?”
       “哈梅尔,既然你已饮下圣酒,成为冰蓝之瞳,便不该心存疑虑。”肯塔洛斯皱皱眉,看了同伴一眼,“枢机大人的指示确切无疑,无论那是什么,我们都得把它带回去。”
       “或者毁掉它。”两人身后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
       那是一个灰白头发的中年人,双眼凹陷,精神抖擞,下巴上留着一撮精心打理的小胡子。他的黑袍整齐地叠放在身后,身上穿着棕色的紧身皮甲。在他胸前挂着一个小小的银色十字架,随着驮马的前进而不住晃动。
       “克拉肯神父。”肯塔洛斯点头行礼,“我们还有多久到驿站?”
       被称为克拉肯的中年人指了指前方:“按照村里人的说法,顺着这条小路到头,有座荒废的木屋。今夜我们那里过夜。”
       “您……”哈梅尔扭头看着神父的脸,想要从他脸上看出些什么,“您也认为我们应该相信那个酒鬼?他连自己有几根手指都数不清。”
       “翳病。”克拉肯神父驱马走到两人前方,“当我还在圣乌尔图念书时,听说过这种疾病。三十年前,目睹过神怒的人都染上了这种病。他们双眼再也无法视物,囊肿和肉瘤疯狂生长,异变导致肉体逐渐崩溃,即便是再高明的医师也无法拯救这些生命。”
       “我不知道那林子里有什么。”克拉肯低声说,“但是我很乐意看看,是什么让一个本该死掉的人活了下来。”
       仿佛回应克拉肯的低语,风吹过林梢,惊起一片飞鸟。
       哈梅尔向肯塔洛斯摇摇头,露出一丝苦笑。然而后者只是沉默着抖了抖缰绳,便跟上克拉肯神父的背影。

       黑夜降临的比想象中的要快很多。克拉肯的小沙漏倒转第三次时,太阳已经贴近地平线。到了第四次,这颗红色的火球最后闪烁了一下,带着余辉消失在了世界的另一侧。
       鸟鸣不知何时停止了,周遭也为死寂所笼罩。只有马蹄声回荡在林地和石子路之间,叩响这片神秘树林的门扉。
       “神父先生,这里越来越暗了。”肯塔洛斯轻声对老人说道,“是否要点火把?”
       “火光会惊动魔物,下来牵马就好。”克拉肯说着,拉上黑袍兜帽,翻身下马。黑暗中,他的眼睛就像两朵蓝色的火焰,随着移动留下一条淡淡的尾迹。
       学着克拉肯的样子,哈梅尔和肯塔洛斯也穿上了袍子。哈梅尔默默闭上眼睛,轻微的刺痛感从和袍子接触的皮肤上传来,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黑暗已经从视野中褪去,景物表面都打上了明亮的蓝光。
       哈梅尔看了看肯塔洛斯,高大的同伴也进入了状态。在暗波视觉中,肯塔洛斯的黑袍几乎不可见,其下露出的面孔则像黑暗中的火炬般闪闪发光。蓝色火焰中,两个明亮的白点向他晃了晃,那是肯塔洛斯的双眼,哈梅尔点点头,知道自己也差不多。
       三双灰蓝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三人拉着各自的坐骑缓步前行。哈梅尔饶有兴致地环顾四周,如果这是在白天,强烈的光线和干扰会灼瞎他的眼睛,不过在黑夜,身边的一切仿佛来自梦幻之境,树木带着亮蓝色的光芒,草叶只剩下半透明的虚影。昆虫和飞鸟散发出明亮的蓝光,透过模糊的羽毛和皮肉,能看到它们细小的深色骨架。克拉肯腰间的小沙漏散发出暗紫色的幽光,就像一朵怒放的罗兰花被神父戴在身上,美丽却又滑稽。
       “真奇妙。”哈梅尔喃喃自语。他喜欢这种狰狞而独特的美,正是这股情绪使他成为一名冰蓝之瞳,和两位性格迥异的同伴踏上旅程。
       “嘘。”肯塔洛斯扭头提醒,又指了指前方。哈梅尔发现他已经将左右两把短刀握在手中,面部正因为兴奋而呈现出苍白的颜色。更前一点的位置,克拉肯也取下了马背上的长刀,开始整理自己的皮甲。
       顺着手指方向望去,哈梅尔点点头,回身摸了摸身后坐骑的额头。战马会意,静静地趴在了地上。哈梅尔从腰间取出短剑,放在手里掂了掂。这把武器的配重调整的恰到好处,剑身被漆了一层黑漆,只在暗波视觉中才会发出淡紫色的微光。
       走吧。克拉肯向他们做了个手势。哈梅尔跟上神父的步伐,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在他们前方,肯塔洛斯所指的位置,一栋破败的木屋矗立在交织的枝叶后面。晃动不止的温暖白光从小窗里透出,有人正在里面生火。几只鸟站在屋前的空地上,低头啄食着泥土,深色的渣块顺着喉管流进它们体内,消失在层层骨架之后。仿佛有一位任性的粉刷匠莅临此处,暗绿色的涂痕遍布四处。
       那是血的颜色。




空想科学 发表于 2015-11-26 22:12

{:df067:}


这难道不是老司机dlc出了,才有人写类似的东西,作死对视什么的。
不考虑排版问题,节奏还是可以得

saviel 发表于 2015-11-26 22:39

本帖最后由 saviel 于 2015-11-26 22:47 编辑

才不是新人。资格比我还老,还装嫩。再从文笔上看,就是饱经风霜的老先生么。说到日记风格的写作,我最近在看刺客信条中文小说,那翻译太直白了。写的比我好多了。

御坂妹妹13524 发表于 2015-11-29 09:04

看完了,讲了三个很诡异的男人,去找个很神秘的妖精,还是女的。后面就不知道了。要看故事如何进行下去。

ljsstc 发表于 2015-12-5 17:36

本帖最后由 ljsstc 于 2015-12-5 17:38 编辑

我才是真正的新人······感觉文字功底很nb了,很有感觉~~不过我更注重情节就是了,希望能继续看下去lz要是有兴趣去看看我的小说吧,需要些文笔和情节安排上的指点。

C3H5O9N3 发表于 2015-12-9 09:01

感觉还不错,而且也不啰嗦啊。

吾辈的赞歌 发表于 2015-12-9 11:19

我刚把电脑连同里面的自己写的DIY小说砸了,现在正跪在手机前看LZ的小说。

TAR空 发表于 2015-12-9 13:23

看完之后吾觉得一点也不啰嗦啊。

luoyelbo 发表于 2015-12-10 11:44

楼主显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笔力。
赞扬的话我就不说了,相信溢美之辞你也听了不少,不缺我这么一个。

闲话跳过。专心来讨论一下楼主的文章。
从你给出的文段来开,应该是一篇小说的引子+序章
关于引子的具体问题先不讨论,因为我给楼主的第一个建议是:第一小节要么删掉,要么大改。
第一个原因出在第一小节采用了大量的述说手法。
在这里,楼主需要彻底理解“展示”与“述说”。了解两个词所代表的差异,是踏入小说具体写作领域的第一步。
举个简单的例子“他是个小偷”是述说,
“他从别人的口袋里拿走了两个银币”是展示。
前者是死板的定论,而后者就多了活泛的空间,并允许读者自行判断。
身为一个创作者,你不能把自己的读者当做嗷嗷待哺的巢中幼鸟,任由你喂食。写作是由作者和读者共同完成的活动,只有你允许读者参与到自己的创作中来的时候,他们才会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故事中去。

luoyelbo 发表于 2015-12-10 12:14

与其写“ 西摩妮,我爱你。”这样的概念化的标签,不如将它变成视觉上的经验“西摩妮,下次见到你的时候,我要狠狠亲你”或者“西摩妮,此刻我很想将你那小小的身子拥入怀中。”这样的话。

这不仅给你进一步阐释文本留下了空间,而且还将人物的个性化行为带到了读者的眼前。
如果你再将其带到人物所处的被囚禁的环境中去,那么这两句话甚至会有更棒的作用,前者会显示人物具有侵略性,而且自信自己能从被囚禁的状况下逃脱;而后者或许会显示人物需要抚慰的糟糕处境。

展示和述说的问题先到这里。
我建议楼主更改引子的第二个问题在引子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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