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kcmk2001 发表于 2008-7-11 18:33

對 极光之仪 以爵位評分養 MJ 的處罰公告

在管理層發表「对于爵位评分权限的声明」後,被發現利用爵位評分替自己或別人養 MJ 的帳戶都已經被處理了〔詳情見:對 jackyryan 以爵位評分養 MJ 的處罰公告〕。
惟有會員仍然不理公告以身試法,故以下為該會員養 MJ 的證據以及對該會員的處罰聲明。

受處罰的 ID :
极光之仪 (UID:56554)   按公式扣除積分〔公式見下〕
xmf (UID:37435)   刪除帳戶

以下為遊戲小說區 看腻了日式轻小说就来换换口味吧(附件已修复) 的 121 樓截圖,以及相關 ID 的 ip 。
https://obsolete1.lightnovel.us/bbs/attachments/month_0807/20080711_1ba965683e31e43e07d28trmTCKQrUUB.png
從圖中可見,ip 是一樣的,故證明被評分的確實為評分者的 MJ 。
另外,以下為評分記錄:


為了更公正的處理以後的個案,以後統一用這條扣分公式:
扣除積分 = 評分額*3 + (〔積分+魅力〕*4+輕幣)/〔A-B〕 〔單位:輕幣〕
〔按魅力、威望、輕幣這順序扣除以上數值的相等積分〕

第一次犯,A=5
第二次犯,A=3
第三次犯,A=1〔相當於永久禁言〕
馬甲曾對主號轉帳,B=0‧5;否則,B=0

由於沒有馬甲轉帳往主號的記錄,以今次事件為例,扣分額是:
积分: 1199
轻币: 1123 枚
魅力: 62
評分額=69 輕幣
扣除積分 = 69*3 + [(1199+62)*4+1123]/(5-0)
     = 207+1234 = 1441

因此,今次的處罰為 62 魅力、 56 威望、 11 輕幣。


我希望大家明白,爵位的評分權限本來是不必要的福利。
在使用這福利之前,大家請想想甚麼是可以評,甚麼是不可以評的。

為了輕國環境的公平、公正以及和諧,以後遇上這種情況,我們還是不會手軟。
大家請引以為戒,慎用評分,不要以身試法。
另外,若有任何懷疑,也歡迎以 pm 向我或其他版主舉報。


11/0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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